神的掌控

賴若瀚牧師

洪水泛濫之時,耶和華坐着為王;耶和華坐着為王,直到永遠。(詩二十九10)

  在「神容許的旨意」中,神的主權何在?如何在「神仍然掌權」與「人必須負責」之間取得平衡呢?

  這問題可從神旨意的第三個層面去解決,就是「神終極要成就的旨意」(sovereign will of God)。

  意思是人雖然有自由權去選擇他喜歡做的事,但神仍掌握最終的管理權。雖然神的計劃有時可能因為人的悖逆(例如猶大賣主、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等)而有所耽延,但在祂主權的掌控下,最終會按着祂的時間成全,達到神要它成就的結果。

  我們必須承認,人被局限在時間與空間的範疇裏,不能完全明白神旨意的奧妙。神是超越時間的神,祂知道過去,也知道將來,整個時間的進程,如同一張地圖在祂眼前展示;祂讓人運用自由意志做出選擇,但同時能「預定」事情最終會成就的結局。

  若我們能從這三個層面來理解神的旨意,就不必將苦、罪等問題的責任歸咎於神。而且在受試探的時候,也不會控告神,認為神應當為我們受試探而失敗的事負責。因此,在試探中失敗,罪責仍是在我們身上的。

禱告:上好的,主知道 

主啊!祢知道甚麼是對我最好的,
請按祢的喜悅成就這事或那事吧!
賜我祢旨意所定的,
無論多少,
不論何時。
──托馬斯‧金碧士(Thomas a Kempis, 1380-1471 )

Thou Knowest The Best

O Lord, thou knowest that which is best for me.
Let this or that be done, as thou shalt please.
Give what thou wilt,
how much thou wilt,
and when thou wilt.
-Thomas a Kempis, 1380-147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