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的慈悲

主的慈悲

賴若瀚牧師

約伯便起來,撕裂外袍,剃了頭,伏在地上下拜,說:「我赤身出於母胎,也必赤身歸回;賞賜的是耶和華,收取的也是耶和華。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。」(伯一20-21)

  1980年間我在菲律賓牧會,有一天聽聞美國一架DC10客機在芝加哥起飛後不久墜毀,機上乘客無一生還。後來得悉其中一位罹難者是會友的兒子,我們夫婦隨即前往慰問。死者的母親告訴我們這兒子十分聰明、孝順與勤奮,她不知道為甚麼神要將他接去。當時我們不知道要說甚麼才好,只有與哀哭的人同哭。在離開之前,我選讀了約伯記的頭兩章給她聽,特別強調約伯在絕境中對神的信靠。

  雅各記述約伯的事蹟,沒有多談約伯受苦的過程,只用「忍耐」兩個字歸納;但卻特別注重約伯如何從神領受美好的結局。那遭遇空難的家庭,離世弟兄的太太在逆境中一直持守對主堅定不移的信心。後來她從美國回到菲律賓,在教會中熱心事主,並擔任女執事。他們另一位兒子後來讀哈佛大學醫學院,並立下心志到宣教工場事奉。從他們的結局,我們也可以看見神是大有慈悲的主。

禱告:用憐憫回報

教導我能感受別人的痛苦,
忽視別人的過錯;
因為主對我所施的慈憐
讓我可以關愛他人。
──蒲柏(Alexander Pope, 1688-1744),The Guidepost Handbook of Prayers, 139

Show Others With Mercy 

Teach me to feel another’s woe,
To hide the fault I see;
That mercy I to others show,
That mercy show to me.
-Alexander Pope (1688-1744), The Guidepost Handbook of Prayers, 139


約伯的忍耐

約伯的忍耐

賴若瀚牧師

那先前忍耐的人,我們稱他們是有福的。你們聽見過約伯的忍耐,也知道主給他的結局,明顯主是滿心憐憫,大有慈悲。(雅五11)

  雅各用舊約先知的榜樣勉勵信徒,從他們的經歷,證明主是慈悲憐憫的。

  舊約每一位忠於神託付的先知,在忍耐的功課上都有很多的學習,這可以說是先知學校的必修科,同樣也是今日「神的學院」的必修科。

  在新約中多次記述先知受苦。主耶穌在論及先知因事奉而受迫害的時候,鼓勵信徒不單要效法他們的事奉,更當效法他們受苦能忍耐的心志。雅各在眾多的先知與先賢中,特別選出約伯作為最佳效法的榜樣。約伯雖然不像其他先知奉主的名說預言,但他用生命的經歷寫成一篇美好的講章,讓後人可以誦讀。

  在忍耐的功課上,相信沒有人比約伯付出的代價更大,比他領受的更深。約伯記雖然沒有講述苦難神學的大道理,只是忠實地記錄一位屬靈人如何經歷苦難,這已足以成為今日眾多受苦信徒的鼓勵與安慰。

禱告:隱居在祢的寧靜中

在疾風未止息之前
教我隱居在祢的寧靜中,
在痛苦未轉為安康以先
我的神啊,求祢賜我詩歌;
讓我不錯過任何機會
去驗證祢大能慈愛的豐盛。
神的慈愛啊!請為我作一事:
使我常奏凱歌!
──賈艾梅(Amy Carmichael, 1867-1951), Rose From Brier, 12

Dwell Within Thy Calm

Before the winds that blow do cease,
Teach me to dwell within Thy calm:
Before the pain has passed in peace,
Give me, my God, to sing psalm.
Let me not lose the chance to prove
The fullness of enabling love.
O love of God, do this for me:
Maintain a constant victory.
-Amy Carmichael (1867-1951), Rose From Brier, 12


先知的榜樣

先知的榜樣

賴若瀚牧師

弟兄們,你們不要彼此埋怨,免得受審判。看哪,審判的主站在門前了。弟兄們,你們要把那先前奉主名說話的眾先知當作能受苦能忍耐的榜樣。(雅五9-10)

  主再來對基督徒是一項激勵,同時也是一個警告;因為祂來不單要賞賜人,同時也要審判人:「看哪,審判的主站在門前了。」(這審判與永遠滅亡的審判不同,只是對屬主的人生命與工作的審判。)

  當時的信徒,因長期在困境煎熬下,不少人感到難以忍受,以致埋怨與怪罪別人,或將責任推到別人身上。因此,雅各勸勉弟兄們「不要彼此埋怨」。

  這裏與四章11至12節的教導類似,意思是不可以說攻擊性的話語。我們都知道向神發怨言是不合聖經教導的(參林前十5-11),但雅各與保羅也禁止信徒「彼此埋怨」(參腓二14)。

  雅各要信徒效法眾先知受苦能忍耐的榜樣。主耶穌在論及先知因事奉而受迫害的時候(參太五12,二十三37),鼓勵信徒不單要效法他們的事奉,更當效法他們受苦能忍耐的心志。

禱告:只求祢的喜悅 

主,我的神啊!
無論這世界發出何種聲音,
求祢使我只滿足於聆聽祢的聲音,
並且只求祢喜悅,
因這比世上一切話語更重要。
──戈登將軍(General Charles George Gordon, 1833-1885), 引自 Eerdman’s Book of Famous Prayers, 113

Only For Thine Approval

O Lord God, Grant me always,
whatever the world may say,
to content myself with what thou wilt say,
and to care only for thine approval,
which will outweigh all words.
-General Charles George Gordon, 1833-1885
cited from Eerdman’s Book of Famous Prayers, 113


農夫的忍耐

農夫的忍耐

賴若瀚牧師

弟兄們哪,你們要忍耐,直到主來。看哪,農夫忍耐等候地裏寶貴的出產,直到得了秋雨春雨。你們也當忍耐,堅固你們的心,因為主來的日子近了。(雅五7-8)

  雅各勸勉弟兄姊妹要存忍耐的心,因為主來的日子近了,而且正在門口了。他用農夫的忍耐來闡明這種態度:「看哪,農夫忍耐等候地裏寶貴的出產。」

  農夫都知道種植極需要依靠雨水。巴勒斯坦地的雨水多半是在秋、冬季降下,六至九月是不下雨的。而九至十月的雨水稱為「早雨」或「秋雨」,它可滋潤田地,使地濕潤,易於耕種。三至四月的雨水稱為「晚雨」或「春雨」,對是否能豐收有關鍵作用。

  雅各強調信徒在世上等候主再來的日子,就如同農夫耕耘等候地裏的出產。當然,我們等候的不是物質報償,而是寶貴的主。當主耶穌再來的時候,我們會在基督台前按着在地上的工作得賞賜。

  基督徒有永生的應許,因此有盼望,也可以忍耐等候主再臨。至於那些只追求眼前事物的人,主再來對他們來說只是審判與苦難。

禱告:現在正是時候!

主啊,我驚駭又清楚地發現,
人生苦短,
不能擺脫祢而獨活。
當明天來臨,
那些先前的事物,
一下子就變成過去。
我永不能重拾,
已失落的年歲,
若我要與祢同行在明日大道上,
就必須從今天開始。
──卡爾金(Ruth Harms Calkin),Lord, You Love to Say Yes, 49

The Time Is Now

Lord, I see with startling clarity,
That life is never long enough,
To put You off.
Until tomorrow.
The things that are before
Are all too soon behind.
I can never pick up
The years I’ve put down.
If I intend
To walk with You tomorrow,
I must start today.
-Ruth Harms Calkin, Lord, You Love to Say Yes, 49


平衡地看貧與富

平衡地看貧與富

賴若瀚牧師

祂是萬人的救主,更是信徒的救主。(提前四10)

  神待人一律平等,無論何人,不論地位或身分,只要憑信接受,都可得到救恩的好處。大衛‧耶利米亞(David Jeremiah)說得好:「聖經並非說神只拯救窮人;也不是說窮人就是義人,而富人就是不義的人。」因此,我們須要平衡地看教會中貧與富的問題。

  首先,不要看財富是一種罪惡。雅各書的作者給人的印象似乎他是憎厭富人,只幫窮人。其實他只是斥責當時的陋習,但因為心中迫切,難免用詞強烈。事實上,初期教會中也有許多富裕的信徒,對教會有多方的貢獻,是神接納和喜悅的。

  其次,不要誤以為救恩只臨到窮人。雅各當時的吩咐,只是要讓人知道那些地位卑微、身無分文的窮人,同樣是神拯救的對象,在教會中應享有同等的權利。巴克萊(William Barclay)說得好:「雅各並未將救恩的門戶向富人關閉,完全不是這回事。他是說基督的救恩對窮人十分寶貴,因為福音表彰了神對不受人歡迎的人的接納;並且對被世界認為毫無價值的人賜予價值。」

禱告:求赦免的恩典 

噢,主啊,我不能求那賜予保羅的信心,
也不敢求那顯於彼得的慈憐,
但是主啊,我只懇求祢,
將祢賜給那臨終強盜的恩典,向我顯明。
──哥白尼(Copernicus, 1473-1543)的墓誌銘,刻在Frauenburg

Show Me the Grace  

O Lord, the faith thou didst give to St. Paul,
I cannot ask;
the mercy thou didst show to St. Peter,
I dare not ask;
but, Lord, the grace thou didst show unto the dying robber,
that, Lord, show to me.
-Epitaph on the tomb of Copernicus (1473-1543) at Frauenburg


無可誇耀

無可誇耀

賴若瀚牧師

我無論在甚麼景況都可以知足,這是我已經學會了。我知道怎樣處卑賤,也知道怎樣處豐富;或飽足,或飢餓;或有餘,或缺乏,隨事隨在,我都得了祕訣。(腓四11-12)

  巴勒斯坦一帶十分炎熱乾旱,甚少植物生長。當死海的熱風向北吹時,生長在較北地區的植物都會被熱死。有人形容,二月間,位於伯利恆野地盛開的那些花朵,如同地毯一般;但這些花朵到了五月,都會成為過去。這裏與雅各書四章14節所說生命好像「一片雲霧」,意義相近。

  請注意,雅各不單說財富會過去,連那些擁有財富的人,也「必要過去」。這句話特別針對當時的富人(這詞是單數,是泛指他們所代表的階層)。當時好些富人胡作非為,橫行霸道,甚至隨意迫害信徒(參二1-8,五1-6)。

  這些人只定睛在變幻的財富上,所以雅各鄭重地作出提醒:有一天他們將會連同自己的財富一同滅亡。

  財富被奪去實是一種試煉,因它直接或間接地顯露出內在的屬靈情況。若是你看重物質財富,認為損失財富會影響你屬靈生活的素質,那你就仍未了解這裏闡明的真理。

  真正屬主的人,無論擁有多少財富,身分地位多高,都不是在神面前可以誇耀的條件呢!

禱告:求祢在我身旁

父神,求祢垂聽我的禱告﹕
不是為求安舒的生活,
乃是求取力量
使我可以勇敢地活下去。
在軟弱的時刻,成為我的力量,
在迷失的時刻,作為我的引導,
在嘗試、失敗與危險當中,
父神,求祢常在我身旁。
──韋利絲(Love Maria Willis, 1824-1908)

Be Thou at My Side

Father, hear the prayer I offer:
Not for ease that prayer shall be,
but for strength that I may ever
live my life courageously.
Be my strength in hours of weakness,
In my wanderings be my guide;
Through endeavour, failure, danger,
Father, be thou at my side.
-Love Maria Willis (1824-1908)


尊榮的事奉

尊榮的事奉

賴若瀚牧師

無論何人,因為門徒的名,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裏的一個喝,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人不能不得賞賜。(太十42)

  美國內戰期間,有一次,一位將軍與士兵一同乘坐火車,有一個衣衫破爛的老婦人走上火車,遍尋座位卻找不到,也沒有人肯讓座給她。當她走近將軍的身旁,將軍立刻起身讓位。有好幾位士兵也就馬上跳起來,讓位給將軍。將軍卻斷然拒絕,說:「諸位,你們若沒有意思讓位給這位不相識的婦人,請不要讓座給我。」

  主耶穌知道,若是今天祂活在我們中間,需要一杯涼水,必然會有成千上萬的信徒甘心情願前來服事祂。不要說是一杯「涼水」,就是一碗燕窩湯、魚翅湯或人參湯,都會有人搶着端上來。

  但主耶穌只要求我們將一杯涼水給「弟兄中一個最小的」,就是世人看來毫不重要、不被注意、沒有能力回報我們的「小弟兄」,這就等於做在主身上(參太二十五40)。

  由此看來,服事地位卑微、物質短缺的弟兄姊妹,就是服事主。這是何等尊榮的事奉!

禱告:只能活一次

我來世上只能活一次。
若有任何能做的好事,
或任何能向人表達的善行,
讓我立時去作。
讓我不遲延、不卸責,
因為我將不會再從這條路經過。
──佚名

Pass This World But Once
I shall pass through this world but once.
Anything good therefore that I can do
or any kindness that I can show
to any human being,
let me do it now.
Let me not defer or neglect it,
for I shall not pass this way again.
-Author Unknown


耶穌的典範

耶穌的典範

賴若瀚牧師

主的靈在我身上,因為祂用膏膏我,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;差遣我報告:被擄的得釋放,瞎眼的得看見,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,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。(路四18-19)
  
耶穌的一生特別注重窮人的需要,在傳道初期早已說明這項使命。祂主動與窮人、稅吏和罪人作朋友,一視同仁地接待地位卑微的人。

  法利賽人曾打發人對耶穌說:「……甚麼人祢都不徇情面,因為祢不看人的外貌。」(太二十二16)這確是對耶穌一生最適切的評語。若耶穌以搞政治、耍手段、拉關係、巴結權貴來鞏固自己的地位,祂也不必上十字架了,然而耶穌沒有這樣做。

  上世紀共產主義曾經吸引很多人,因它強調人人平等,拆毀貧富之間的隔閡,應許一個和睦共存的美好世界。雖然他們的承諾從來沒有兌現,但這理想境界確實令人嚮往。

  今日教會的事工為何不能廣泛拓展?原因之一是我們往往忽略了社會上的窮苦大眾,好像教會只是中上階層人士的去處。

  若基督徒不能將福音帶進社會基層人的心田,這便給了異端或激進思想發展的好機會。

禱告:一生的回顧

主啊,當我回顧我的一生,
我發現祢的帶領是何等溫柔與細緻,
祢好像只專注於照顧我一人;
但當我觀看祢如何奇妙地掌管這世界,
帶領它直到如今,
我訝異,祢怎會有時間
照顧卑微像我這樣的人。
──聖奧古斯丁(St. Augustine of Hippo, 354-430),引自 A Modern Book of Hours-Devotions for Today, 49。

Looking Back

Lord, when I look upon my own life
it sees Thou hast led me so carefully, so tenderly,
Thou canst have attended to no one else;
But when I see how wonderfully
Thou hast led the world and art leading it,
I am amazed that
Thou hast time to attend to such as I.
-St. Augustine of Hippo (354-430), cited in A Modern Book of Hours-Devotions for Today, 49


神的掌控

神的掌控

賴若瀚牧師

洪水泛濫之時,耶和華坐着為王;耶和華坐着為王,直到永遠。(詩二十九10)

  在「神容許的旨意」中,神的主權何在?如何在「神仍然掌權」與「人必須負責」之間取得平衡呢?

  這問題可從神旨意的第三個層面去解決,就是「神終極要成就的旨意」(sovereign will of God)。

  意思是人雖然有自由權去選擇他喜歡做的事,但神仍掌握最終的管理權。雖然神的計劃有時可能因為人的悖逆(例如猶大賣主、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等)而有所耽延,但在祂主權的掌控下,最終會按着祂的時間成全,達到神要它成就的結果。

  我們必須承認,人被局限在時間與空間的範疇裏,不能完全明白神旨意的奧妙。神是超越時間的神,祂知道過去,也知道將來,整個時間的進程,如同一張地圖在祂眼前展示;祂讓人運用自由意志做出選擇,但同時能「預定」事情最終會成就的結局。

  若我們能從這三個層面來理解神的旨意,就不必將苦、罪等問題的責任歸咎於神。而且在受試探的時候,也不會控告神,認為神應當為我們受試探而失敗的事負責。因此,在試探中失敗,罪責仍是在我們身上的。

禱告:上好的,主知道 

主啊!祢知道甚麼是對我最好的,
請按祢的喜悅成就這事或那事吧!
賜我祢旨意所定的,
無論多少,
不論何時。
──托馬斯‧金碧士(Thomas a Kempis, 1380-1471 )

Thou Knowest The Best

O Lord, thou knowest that which is best for me.
Let this or that be done, as thou shalt please.
Give what thou wilt,
how much thou wilt,
and when thou wilt.
-Thomas a Kempis, 1380-1471


神容許的旨意

神容許的旨意

賴若瀚牧師

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,不是降災禍的意念。(耶二十九11)

  當年教會會友遭遇大車禍,之後有人說:「我們遇見這車禍是出於神的旨意。」有人聽了感到困惑,問我:「如果這車禍是出於神的旨意,那麼神豈不是降災禍的神?神的旨意怎可以與人為的錯誤相提並論?」

  處理這問題之先,必須明白神的旨意可有不同層面的意義。第一是「神命定的旨意」(prescribed will of God)。例如祂的創造,祂在自然界設立的規律、藉耶穌基督成就的救恩,以及在聖經裏明確指示的命令等,這些都是神主動設立和命定要成就的事。

  第二是「神容許的旨意」(permissive will of God)。在這層面發生的事情,並非神「命定」要發生,而是祂「容許」發生的。神雖然有絕對的主權,但聖經也明說,祂把道德的抉擇權放在人心中。因此始祖犯罪、法老王心硬、猶大賣主等事,都是當事人用自由意志選擇的結果。雖然神容許這些事發生,犯事者卻要負起最終的責任。這正是「神的預定」與「人的自由意志」兩者交匯的地方。

  教會發生的車禍,當中涉及人為疏忽,但深信這一切都是經過神的容許,才發生在我們身上。

禱告:寧靜的心境

主啊,我知道祢為了我即將再來。
當壓力增加時,
願別人感受到我心裏面那寧靜的心境。
感謝祢愛我,
並賜我這樣的盼望。
阿們!
──珍妮絲‧莊士頓(Janice E. Johnston)

Calmness of Spirit

Lord, I know You are coming for me soon,
May others sense a calmness of spirit within me
as pressures become greater.
Thank You for loving me,
and for giving me this hope.
Amen.
-Janice E. Johnston